藏族丧俗
    1、天葬。是藏族的丧葬习惯。藏族的居住地域很广,各地的葬法也不相同。天葬是葬俗中最为普通的一种。天葬的藏语称为杜垂节哇意为送(尸)到葬场有成恰交意为味鹰鹫。恰是一种专门食尸的秃鹫,藏语叫恰挂所以天葬又称为鸟葬
    人死后,用亡人的腰带等和衣物遮盖,点燃一盏酥油灯,以示祭奠。延请喇嘛念经,则定葬日期(一般在第三天)。送葬时将死者用牛驮到固定的场地。司葬者随即将尸体衣服博去,然后按一定的次序将尸体肢解,继之,司葬者吹起海螺或仰天长啸,附近的土就会将尸体吃尽,然后飞去。
出殡前,亲友、乡邻都来参加送葬仪式,表示悼念,参加的人,都由亡人住家发一根针,穿有白线,即表示互相之间有针与线之间的关系。天葬时,妇女不能参加,在家中料理内务,天葬结束,司葬人回来用水洗脸,然后用牛奶洗手,表示不把污秽带回家中。
2、墨脱丧葬。西藏墨脱地区门巴族的丧葬风俗。主要由土葬和水葬两种。出殡前,将体捆成胎儿装,双手交叉于胸前,男性左手贴胸,女性右手贴胸。取蹲式将尸体安放在屋内,面前供食物及衣物用具,由亲人月夜守护。请喇嘛念经二、三日后,安喇嘛则定的时辰和方法出殡。屋内还设死者灵位,称米江巴,用玉米面做成骑虎的形象,供于灵前。
    待念完经后即扔于房前屋后,并在三岔路口及村中小路上抛撒石子,表示驱鬼。将尸体运至挖好的圆形墓坑后,即蹲放在坑内,随葬的衣物、工具等也同时放入,坑顶填土垒石,留标记。门巴族无公共墓地。
还有一种土葬法,即在尸体埋葬一年后掘出火化。这种土葬则用木板盖顶,堆地封顶,四周修一竹围栏,以便日后发掘。水葬多施于有传染病者的尸体。由若邦喊的专人处理。由他将尸体背去抛入江和中。门隅北部,也有把非传染病的尸体即婴儿抛入水中的葬法。
3、博嗄尔丧葬。是西藏米林县博嗄尔人的丧葬习俗。旧时,人死后首先给死者穿上新衣或干净的衣服,然后将死者的双手弯曲,双拳置于腮旁。两腿向上弯曲,用毯子或长衣服包起来扣上竹签,再用麻绳或皮条捆扎好。报好的尸体放在家门的右手,头西脚东,意为跟着太阳走了。死者生前使用的衣饰、工具、弓箭灯,摆在尸体的头前或旁边。死者亲属每餐的酒肉饭菜为祭。一般在家庭房二、三天。发丧要情人杀鸡打卦,选择吉日。如所选的日子不吉,就要杀一头牛或猪以驱凶趋吉。丧主家在人死后都要杀一头牛,留下牛头和一份牛肉,其余的肉招待前来吊唁的亲友。近亲和同村的人来看视、吊唁时,每家还要送一些酒和玉米面。下葬那天,全村停止劳动一天,前来送葬。尸体由死者亲属背到村外的墓地,子女、父母的同辈均可背尸。如无亲属背尸可另雇一人。背尸的方式是背靠背。尸体背到穴地后,才开始挖穴,先挖以人多深的穴井,在向西挖一横尺,高约到肩,然后,将尸体头西脚东的放入穴内,下面垫放旧衣服。尸体入穴后,打开捆扎的绳索,将手脚拉直放平,死者的生前用刀放在头前,其他工具放在侧旁。尸体安放妥后,穴口安一木门,然后填土堆成坟头。埋葬后,坟头栽上一个两岔的木叉,叉上挂放牛角、弓箭和一个竹篮。竹篮内盛放停尸时几天内所祭的酒饭肉等。一般从篮内的东西多少可看出死者家里的穷富。篮里的东西不能换,以防有鬼。
    尸体背出家门,死者家里进行一次清扫 。送葬的前后,丧家都要请全村人吃饭。葬后三天,死者家人再扫地一次,全村停止劳动一天;再过三天,由扫地一次,全村仍要停止下地一天,以表示对死者的哀悼。埋葬一年内,每天死者亲属要到坟上去送一次饭菜酒烟。葬后一个月,家畜的女儿和分出的儿子及亲戚要带酒、饭、菜、鸡到死者家来,鸡杀同吃。一年后,死者离家的子女赶一头牛来,死者家中也出两头牛,一起杀掉请全村人来吃,牛角送到坟墓上,至此,纪念死者的活动才算结束,风俗还规定,父或母死后,子女一粘内不戴耳环和其他装饰品,不能结婚,丈夫死后妻子一年内不能剪发,额前留海上系一条红色的毛线。一年后去掉毛线,开始剪发,叫做冬白,已二年后才能嫁人。被人杀死者,尸体停放和埋葬必须直坐,其余的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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