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鲁律师,你好。我向公司提出辞职,领导不许,我现以病休方式在家休息。我签的合同到年底到期,公司以此要求我交违约金,并不准备给我劳动关系。我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公司有如下未作到:未全额交纳劳动保险,不给加班工资。请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属违约?如果我离开公司我算违约吗?是否需交纳违约金?
答复:
您好!如果您来信反映的情况属实的话,单位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您可以以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违约在先为由,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拒绝支付违约金。而您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属于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