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摘要:
1、为保证电池使用寿命,凡投入使用的电池应处于充足电状态;充电不足的电池不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注意放电程度,严禁过量放电----即电压降至5.1V/只(对8V电池为6.8V/只),电解液密度降至1.17㎏/ dm3时应停止放电并及时充电;不得长时间搁置。2、普通充电:根据表中普通充电电流按初充电方法进行,充入电量为放出电量的130-140%,充电时间约15小时左右。 一:润滑?意??? 义: ......
如想进一步了解更多产品内容,可以直接给厂家发送询价表单咨询:
|
|
联系方式
 电话: 024-85825818 手机:13555700400
 传真: 024-85825818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体育馆北门10号
 发布IP: (IP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