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3.2.3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HTF-I-NO7消防排烟风机,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不应小于2.0㎡。3.3.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竖向分段独立设置,排烟风机,且每段高度不应超过100m。3.3.7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管道送风,且不应采用土建风道。送风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内壁应光滑。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20m/s;当送风管道内壁为非金属时,设计风速不应大于15m/s;送风管道的厚度应符合现行《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43的规定。
不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前室或消防电梯前室的进风口开口有效面积应≥ 1m 进风道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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