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我国早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就有了劳务派遣,由于政策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很多外国企业在华代表处在法律上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为了便于对这些外国企业在华代表处的管理以及保障外企代表处雇员的合法权益,于1980年出台了《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规定外国企业在华代表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招收雇员,必须委托外事服务单位进行办理,这便是我国劳务派遣的雏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的逐渐改革......
如想进一步了解更多产品内容,可以直接给厂家发送询价表单咨询:
|
|
联系方式
电话: 0553-2670133 手机:17730083503
传真: 0553-2670133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南翔万商商贸物流城一区3号楼5层
发布IP: (IP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