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说我们常见的整租、合租,另外还有一种是群租,那么涉及“群租”房屋的租赁合同效力应该如何认定呢?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属于“群租”房屋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郑州安博】在为客户解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时,会进行诉前分析,由的律师团队在诉前通过可视化将复杂、繁琐的事实、法律关系转换为简洁、富有表现力的图表,从而分析哪种方案更加适合该案件,提升了解决问题的效率,赢得了客户的认可。 在现在人们的生活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已经成为非常常见的一种纠纷了,因此人们在租赁房屋时,需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这样不仅能够较大程度的避免纠纷的发生,同时也能够在已经发生了纠纷的时候,更快的找到解决方法,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和第94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主要包括约定解除条件实现、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以及兜底性条款等,当相关情形出现时,当事人(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96条第2款进一步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合同解除权人可以以解除合同通知的方式通知合同相对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的效力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开始。【郑州安博】发展至今,已经拥有一批数量众多的律师人才,通过细致的分工以及团队合作,为广大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为客户排忧解难,如果您想了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应该如何处理的话,欢迎来电进行咨询。当一方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要求之后,法院根据对事情的调查,会决定是否想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如果相对方收到了合同解除通知的话,应该怎么做呢?合同相对方对解除通知虽有异议,但是未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提出,抑或未按照法定程序路径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应视为合同解除的条件实现。如果相对方未依照法定期间或法定途径对解除合同通知提出异议的,如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合同应在解除通知约定之日或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解除。【郑州安博】是一家专门定位于为企业提供全新模式的法律顾问服务,兼具其他民商经济业务的化、规模化、公司化管理的商务律师事务所,从法律、企业类别、律师业务类型等各方面对团队成员进行精细的分工,旨在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p 信阳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收费标准-【郑州安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的员工队伍,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郑州安博】——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世贸大厦A座12层,联系人:周主任。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郑州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公司员工手册管理,公司人力资源文件管理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产品:【郑州安博】供货总量:不限产品价格:议定包装规格:不限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