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镇火灾后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权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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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灾鉴定的一般程序&160
1.1 火灾鉴定的基本内容&160
一般情况下,火灾鉴定的基本内容包括,认定起火时间、起火部位或者起火点、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160
1起火原因部分包括起火部位、起火点、有证据证明引起可燃物燃烧、爆炸的引火源和起火物。对起火原因无法查清的,应当写明有证据能够排除的起火原因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不应多于两个,不得作出起火原因不明的认定。&160
2灾害成因部分主要是查找、分析造成火灾蔓延、失控的主观和客观因素。&160
1.2 火灾鉴定中常见的问题&160
1火灾现场勘验不到位。只做静态勘验不做动态勘验;&160
2重要证人没有询问。未询问发现人、报警人;&160
3未提取重要物证,未进行相关检验鉴定。&160
2、对火灾的具体鉴定方法&160
2.1 对起火时间的鉴定&160
1认定起火时间应当根据火灾现场的痕迹特征、燃烧特征、引火源种类、起火物类别、助燃物、引燃和燃烧条件等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认定。&160
2起火时间用某一时刻加“左右”或者“许”表示,也可以用时间段表示。&160
2.2 对起火部位的鉴定&160
1认定起火部位、起火点应当根据火灾现场痕迹和证人证言,通过综合分析认定。证人证言应当与火灾现场痕迹证明的信息相互印证。&160
2运用火灾现场痕迹认定起火部位、起火点,应当综合分析可燃物种类、分布、现场通风情况、火灾扑救、气象条件等对各种痕迹形成的影响。2-3对火灾原因的认定方法&160
1认定起火原因应当列举所有能够引燃起火物的原因,根据调查获取的证据材料逐个加以否定排除,剩余一个不能排除的作为假定的起火原因。&160
2依据调查获取的证据材料,或者针对假定的起火原因深入调查获取的证据材料,运用科学原理和手段进行分析、验证,证明确定的,即为起火原因。&160
3对起火原因事实清楚,运用证据能够直接证明且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认定。&160
3、火灾原因的物证鉴定&160
火灾物证技术鉴定就是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和技术手段,对火灾物证物理、化学、机械、结构和形态等方面的特性进行鉴定,并对鉴定结果进行分析判断,确定火灾物证证明作用的过程。&160
3.1 物证鉴定的一般过程&160
3.2 火灾物证的发现和提取&160
1结合现场勘查情况确定取样部位;&160
2提取检样必须具有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160
3采集的物证应妥善分装,避免损坏、泄漏、污染;&160
4分装的物证要注明标签。&160
3.3 物证的分析鉴定&160
1根据鉴定对象和鉴定目的选择适当鉴定方法;&160
2根据鉴定要求制定分析鉴定方案包括分离净化、预检、分别检验、比对检验等,注意用多种方法进行鉴定,以便互相验证;&160
3详细、认真、如实地记录分析过程的步骤、方法、现象和结果。&16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