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福建典立律师事务所主要产品有电子合同怎样效果、个人电子合同价位、网上电子合同效果, 电子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之分。因此,电子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与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具有相互独立性。因此,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电子合同应该属于电子化合同。在电子化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以电子的方式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题。但是,由于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电子化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就无效。如果当事人之间签订的这种电子合同属于电子化合同,那么就要求双方对电子化合作进行约束。在我国民法上没有规定可以对电子化合作进行限制。
厦门签署电子合同多少钱,合同的电子化,是指在合同中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如在订立合同时增加了订立条件、约定期限、违约责任等。这种电子化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民事法律行为的电子化。当事人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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