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新刑法实施后对台商有何影响
问:大陆新刑法实施后对台商有何影响?
答:中国大陆在1997年新刑法实施后,对各类型经济犯罪的惩罚更加严格,因此大陆台商从事经贸活动,除规划获利、避免套牢外,如何避免触犯大陆的刑法,尤其是不能违反经济犯罪之规定,更是重要。
新修正的刑法中,增加许多罪种,这些新罪种大多与投资大陆的台商息息相关,这才是台商必须密切关注的重点,究竟台商在大陆触犯大陆刑法,将如何处理?是否适用大陆刑法?是否在大陆接受审判和服刑?必须加以了解。
对上述问题,大陆新颁布的刑法似已有明确回答,该法第6条明定,凡在中国大陆领域内犯罪的,除另有规定者外,都适用该法,并且犯罪的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大陆领域,即为在大陆领域内犯罪,就适用大陆刑法,可见,大陆刑法对犯罪行为地的解释很广泛,可能波及在台湾的业者。
再者,依照大陆新刑法的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大陆触犯刑法,即使外国人的本国刑法不認为该行为应予以刑事处罚的,在大陆也应依照大陆刑法治罪(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触犯大陆刑法,可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此为特别法的除外规定)。
换言之,即使依台湾法律或外国法律对某些犯罪如传播电脑病毒不以犯罪论处,只要犯罪行为地或结果地二者之一发生在大陆,大陆司法机关就会对行为人予以查处,依其刑法治罪。所以,无论台商还是外企到大陆投资在大陆触犯刑法,皆应依大陆刑法处理。
在惩处方式上,外企同台商有所不同,对外企的审判可以适用驅逐出境,而对台商因不以外国人看待,不适用此种刑罚。由于现阶段两岸对此尚未有任何协议,所以亦不发生对此种情况适用驅逐出境或遣返的问题,台商在大陆犯罪,一律依大陆刑法惩处,亦必须在大陆服刑,甚至发生台商在大陆触犯大陆刑法,大陆司法机关对台商审判处决的案件。
总之,台商到大陆投资,所涉及的诸多法律问题十分复杂,不可不慎,尤其是新刑法的经济犯罪部份,诸多为目前台湾刑法所尚未规范,更须谨慎小心,避免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