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龙岗区企业工伤处理操作实务
一、 工伤概述
企业工伤系指企业员工在工作中造成职业病、负伤残废和死亡。
《一》工伤范围:
依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负伤、致残、死亡均为工伤:
1、 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工作;
2、 从事本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
3、 经本单位同意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科学研究及试验、发明创造或技术改造;
4、 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指定而从事有益于本单位工作,或进行救灾、救人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5、 在本单位从事某种专业性的工作而引起职业病达到评残等级;
6、 在上、下级时间及必经路线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遭到不可抗拒的意外伤害;
7、 因公外出期间,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伤害以及意外事故失踪;
8、 驾驶员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
9、 在执行本单位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突发疾病而造成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为因工致残旧伤复发的。
《二》不属于工伤之情形:
依照《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九条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之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负伤、致残、死亡不应认定为工伤:
1、 由于本人违法行为或故意行为(如自杀、自残、斗欧、酗酒、酒后、蓄意违章等)或无证驾驶船舶、机动车辆;
2、 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定犯罪;
3、 受伤后故意扩大或加重伤情或拒绝医院检查治疗。
二、 工伤保险
依照规定,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缴纳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单位在办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后备干部30天内应申报社会工伤保险。
我们认为,所有的企业均应当为全部员工办理社会工伤保险,即使是经济条件稍差的企业至少也应为在危险(易受伤)岗位工作的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这不仅是对劳动者的保护,同时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企业也可以减轻负担。购买工伤保险于企业有如下好处:
1、 工伤医疗费大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承担(70%);
2、 加装义肢费用社会保险机构承担(50%);
3、 1-4级残废的员工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一次性残废补偿金、残废退休金,企业不再负担。
4、 5-10级残废的,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支付一次性残废补偿金,企业仅在职工辞职时按规定支付辞退费;
5、 职工因工死亡的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支付抚恤金、丧葬费、供养亲属的生活补助费,企业不再负担。
三、 工伤保险待遇
龙岗、宝安区,不属深圳经济特区的范围,应适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之规定,则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有:
1、医疗费:单位付给30%,社会保险机构付70%,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
2、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费:按单位出差伙食补助的标准2/3支付;
3、护理费: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即依护理等按级所在市上一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支付;
4、 义肢安装费(只能使用国产产品):由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机构各负担50%;
5、 工伤期间工资(从受伤之日起至伤残鉴定日止):由用人单位按原标准工资发放,原工资低于所在市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按平均工资60%发放;
6、 一次性残废补偿金: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支付,按伤者评残时所在市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支付标准为:一级残废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
深圳市2000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11920元/月,2001年度(2001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市内企业职工被评残,各等级应付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为:一级24*1920元=46080元;二级22*1920元=42240元;三级20*1920元=38400元;四级18*1920元=34560元;五级16*1920元=30720元;六级14*1920元/月=26880元;七级12*1920元=23040元;八级10*1920元=19200元;九级8*1920=15360元;十级6*1920元=11520元。
7、 残疾退休金:1-4级残疾员工应办理退休手续退休金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如系计件工资或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所在市的平均工资,以所在市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直至该职工死亡,具体标准为:
一级按月平均工资的90%发放;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以深圳市四级残疾员工在2001年退休为例,月工资可拿到1920*75%=1440元。
8、 回原籍待遇:1-4级残疾退休员工要求回外省原籍的应许证,并发放安家费和车船费,安家费按所在市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发放六个月。
9、 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残疾退休员工回外省安家的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发放标准为十年,并终止工伤保险亲系。
2001年深圳市残疾退休职工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为:
1920元/月*12月*10年=230400元
10、 工伤辞退费:员工工伤伤残5-10级的合同期未满,企业不能辞退,可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职工要求辞退或合同期满的,由单位一次性计发工伤辞退费,标准以所在市月平均工资计,具体为:5级50个月;6级40个月;7级25个月;8级15个月;9级8个月;10级4个月。以深圳市企业2000年度支付工伤辞退费为例,则:
5级:1920元/月*50=96000元;6级:1920元/月*40=76800元;
7级:1920元/月*25=48000元;8级:1920元/月*15=28800元;
9级:1920元/月*8=15360元;10级:1920元/月*4=7680元。
以上为规定的工伤辞退费标准,具体支付多少,企业(用人单位)可与伤残员工协商确定。
11、 抚恤金、丧葬费、供养亲属的生活补助费
员工死亡的、其亲属可享受以下待遇:
抚恤金:按所在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支付48-60个月给死亡职工亲属;
丧葬费:按六个月平均工资付给处理丧事的单位或个人;
供养亲属的生活补助费:供养一人的每月支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之30%;供养二人以上的每月支付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之50%;被供养认为孤老或者孤儿的,按以上标准的150%支付。
支付期限:到供养条件丧失为止,即老人供养到死亡,小孩到年满十八岁。
*特别注意事项:以上是指已参加社会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支付情况,企业除支付部分医疗费、部分义肢安装费和工伤辞退费外,其余费用均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但是,如果企业没有为受伤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该员工伤残的一切费用均由企业承担。
四、 工伤事故处理程式
1、治疗: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并垫付必要的医药费用,使伤者得以及时治疗终结伤好出院。同时应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报告当地社会保险站。
2、伤残等级鉴定:治疗终结后应及时将该工伤事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如沙井、宝安区、深圳市人民医院等)作伤残等级鉴定,这样可以减少企业在伤者工伤期间工资的开支。另外,企业如对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市医疗鉴定辨申请重新鉴定。
3、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结论出来后,企业应协助受伤员工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员工是否工伤?由劳动局认定,企业如认为员工不是工伤的,应当在收到劳动局《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区人民政府或者深圳市劳动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工伤赔偿的处理:购买工伤保险的员工,其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医药费的由社会保险部门处理,工伤辞退费的问题由企业自行处理。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待遇问题均由企业处理。
A、 协商:对办理保险的5-10级伤残而又要求辞工的员工,企业可与其协商解决辞退费支付等事宜,一般而言给员工的工伤辞退费数额不应低于规定数额的50%,否则员工可以显失公平为由起诉法院,要求撤销协定。对没有办理保险的工伤员工,其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工伤辞退费、残疾退休金等均可由企业与员工协商处理,协商达成协定的,应当签订书面协定。
B、 仲裁:协商不成的,由员工申请促裁。
C、 诉讼:对促裁结果不服的,企业或员工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处理工伤事故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认识工伤社会保险的重要性,了解其于企业的好处,积极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对于尚未来得及购买社会工伤保险的职工,不要安排在危险性高的岗位工作。
2、加强企业的生产安全设施,教育员工树立安全操作意识,规范生产操作程式,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未经培训合格的职工不能上岗操作,以减少工伤事故事的发生。
3、正确对待工伤事故,尽量配合社会保险部门和受伤员工及时处理好每一桩工伤事故。
4、重视受伤员工的伤残等级鉴定,对鉴定结论确有异议且于企业不利的,要及时申请重新鉴定。
6、协调好与社会保险机构特别是当地社会保险站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