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如何在大陆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台商如何在大陆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大陆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区分爲「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亦即大陆同时采用「住所」和「时间」两个标准判立户民和非居民。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要就其来源於大陆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向大陆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只就其来源於大陆境内的所得向大陆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台商应尽可能符合大陆非居民的规定才能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以下是台商在计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须知的几个重点:
壹、台商如何区分居民或非居民
居民及非居民是确定纳税义务的最根本原则。台商若在大陆居住不满一年,属於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原则上只对其在大陆境内工作期间的所得徵收个人所得税。台商在大陆居住满一年,属居民纳税义务人,原则上要对台商在大陆境内、境外工作期间的所得徵收个人所得税,另外大陆对在大陆时间较短的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政策上给予优惠。例如: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大陆居住不足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限中在大陆居住不足183日的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对其来源於大陆境内的所得,但系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并负担的工资、薪资收入免於徵税;对在大陆居住满一年但不足五年的居民纳税义务人,对其来源於大陆境外的所得,但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并负担的工资、薪资收入免於徵税。
针对在大陆境内企业、机构担任高层管理职务(非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阶层职务)人员,对该人员在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由境内企业、机构支付或负担工资、薪资所得,不论是否爲居民纳税义务人,一律徵收个人所得税。
贰、居住天数、职务与所得来源的纳税关系性
1.在大陆居住不满90日(或183日,指签有税收协定的国家)的一般工作人员,负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境内支付部份纳税。
2.在大陆居住不满90日(或183日)的高层管理人员,除境内支付部份需纳税之外,在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由境内支付部份亦需纳税。
3.在大陆居住超过90日(或183日)但不足一年的一般工作人员,在境内工作期间,不论是由境内支付或境外支付部份,均需纳税。
4.在大陆居住超过90日(或183日)但不足一年的高层管理人员,在境内工作期间,不论是由境内支付或由境外支付的部份均需纳税。在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由境内企业支付的部份亦需纳税。
5.在大陆居住满一年但不足五年的人员,在境内工作期间,不论是由境内支付或由境外支付的部份均需纳税。在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由境内企业支付的部份亦需纳税。
6.在大陆居住超过五年的人员,在境内工作期间,不论是由境内支付或由境外支付的部份均需纳税。在境外工作期间,不论是由境内支付或由境外支付的部份亦需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