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房产评估和房产登记
办理房地产抵押,首先要对大陆的房地产抵押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个了解,主要有下面这样几个,第一个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专门有一节就是关于房地产抵押的,还有一个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另外的话,建设部有一个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发的一个《关于加强与银行贷款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和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还有一些其它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地方也有一些规定。具体来说像《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两条特别明确的规定,一个是,第33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第58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这是法定的一种制度。
房地产评估的机构,资质、资质的等级以及它过去的信誉度等等,这些都是有明确定位的。台商可以先上门去调查、了解,看看企业的规模,企业的形象,看看其它的报告,最后确定它做出来的报告是不是合法有效。
我国目前的评估人员,实行的是国家的考试制度,93年和94年由建设部和人事部认定了两批,大概有300多人房地产估价师。从95年开始,实行的是国家的统一考试,只要考试通过了,取得了这个资格,才能从事评估,这个考试通过了之后,还必须要注册,大概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考试通过的房地产估价师,大概15000人。房地产评估,有一个国家统一的标准,是国家标准,是在99年由建设部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规范》,所有的从事这个评估的,在大陆范围里面,都要遵循这样一个标准,评估的报告,评估的程序,评估的方法,包括参数的选取,包括评估里面的职业道德都要遵循国家的标准,这是统一的一个标准,另外还有一个方面,房地产评估的管理,由建设部行政部门,也就是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
台商办理房产抵押,一方面就是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的资格证明,另外需要抵押登记,要写一个申请,第三个方面的资料,就是抵押合同,就是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或者说是,借钱的人和贷款的银行,他们签定的抵押合同,第四个方面就是,抵押的房地产它的产权证明,像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的共有权证,或者其它有关证明这个财产,属于他所有的证明。当然,如果是共有人的财产,还需要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这个证明。第七个方面就是,具体办理的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