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燃煤自备电厂专项治理方案》征求意见
文件要求按照稳妥处理存量、严格控制增量的原则,加快推进燃煤自备电厂规范治理,确保实现其能耗、污染排放和装机规模的“三降低”。文件还提出,中发9号文后未经批准或未列入规划的燃煤自备电厂,一律停建停运;方案印发之日起,如有违规新建燃煤自备电厂的,从严从重问责并停批该省所有发电类项目
1、自备电厂历史成因复杂,当前诸多问题凸显
自备电厂的出现有其历史背景和合理性。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电力供需紧缺时期,“独l家办电”电力工业政策无法满足经济发展对电力增长的需求。为解决电力供需矛盾,开始出台措施鼓励“多家办电”,支持电力市场形成多元化投资主体。自备电厂的出现一方面满足了企业自身的大工业用电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兼顾周边企业和居民的用热需求,对我国经济和工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但在我国电力供需由紧转松的趋势下,自备电厂调峰积极性不高、普遍欠缴性基l金及附加、能耗及污染物排放偏高等问题逐步凸显,成为当前电力工业监管的一大难点。
2、集中于高耗能行业,长期脱离监管
从行业分布角度来看,自备电厂主要集中在钢铁、电解铝、石油化工和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相关企业用电用热需求比较稳定,电力成本占其生产成本比重较高。以电解铝行业为例,其用电成本占其生产成本的一半以上。按山东省l新大工业用电价格0.5764元/度(220V)计算,如采用自备电厂发电,度电成本可降低34.3%。从地区分布角度来看,自备电厂则主要分布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电)和山东(电解铝产业需求)等地区。
大规模的自备电厂不仅挤占了统调机组的发电空间,也对区域电网可靠性造成冲击。以新疆地区为例,其自备电厂占全省装机32%,发电量却占新疆电网用电量的63%。与之相对应的是,当地统调机组发电量占比下滑明显,当前新疆电网可调峰电源仅占全网装机规模32%,电网调节能力受到严重削弱。长期脱离监管的自备电厂与统调机组、电网间矛盾日益显现。
从当前电力统计数据来看,自备电厂体量较为庞大,但由于其长期脱离监管,具体细节相对较少。根据2016年数据显示,我国自备电厂总装机达1.42亿千瓦,其中煤电装机为1.15亿千瓦;分省来看,山东(3047万千瓦)和新疆(2493万千瓦)属于自备电厂装机大省,且两省自备电厂均以火电机组为主。
燃煤自备电厂由于缺乏化运行人员、监管难度大等原因,其在环保方面投入较少,普遍存在能耗水平高、环保排放不达标、环保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对比某省份统计数据可以看到,自备电厂无论从能耗还是污染排放上均与统调电厂存在较大差距。在环保政策日益严格且煤电落后产能淘汰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容量较小、能耗及污染较高的自备电厂势必成为去产能的重点目标。
(作者:丁经理 来源:河南众森电力设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