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受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拟对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川宏竞磋(自)【2018】05-001(2)号
2.项目名称: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二、采购项目简介: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造价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规定的特定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职能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发售,不提供邮寄发售。磋商文件自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9:00-12:00,14:00- 17:00在成都市购买(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供应商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的注意事项: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现场缴纳标书款(请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电子版本)。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6月4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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