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经济开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造价咨询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武汉市蔡甸区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J18055567-5409计划生成备案单要求,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蔡甸经济开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D2018-003
(2)项目名称:蔡甸经济开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项目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
(3)服务范围:
本项目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的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40万元(服务商参加谈判的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服务报价无效)。
(5)编制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投标单位具有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2.3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合同金额不限)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服务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证明;
2.4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证书8年以上(以初始注册时间为准)并注册在本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提供有装配饰钢结构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证明,且具有相关书;提供主要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注册证、、劳动合同及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5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其他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3名及以上注册和2名及以上中级及以上相关职称人员,提供以上人员(不少于5名)的二代身份证、注册证、、劳动合同及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记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2.7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8服务商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 5 月25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单位必须携带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1-2.8条)要求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否则不能报名。
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9:00时 至9:30时止(北京时间)。
5、开标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9:30时 (北京时间)。
6、开标地点:武汉市
7、本项目已进入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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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总监:文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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