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汶川羌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汶川羌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LT-ZC2018-0847
2.采购项目名称:汶川羌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汶川羌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人民共和国法》相关要求,并出具评估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资质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供应商不属于“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汶川羌禹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的除外),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25日09: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川省成都市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交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5月30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开启时间是否视同为递交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更多详细信息请咨询:北京投宝科技有限公司(猎豹投标网 www.18tb.cn)
市场总监:文 娟
北京总公司座机:010-88443860
黑龙江分公司座机:0451-88898118
手机:18601218118
邮箱:zhihuiztb@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