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于1×75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的烟气脱硫工程,进行了相应的整体设计方案,脱硫工艺为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为了保护电厂周围的生产、生活环境,并使锅炉排放的烟气达到的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地方环保总量控制要求,需配套建设成熟gao效的湿法烟气脱硫装置。
技术方案采用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或优于此工艺的其它工艺,1×75t/h锅炉采用一炉一塔的配置方式,脱硫塔按一台锅炉110%BMCR工况设计;脱硫吸收剂为外购吸收剂。
技术服务
1.4. 编制原则
1.4.1.采用目前国内外、成熟、可靠的湿法脱硫工艺技术,具备较高的自动化程度,能实现长期、稳定、可靠地达标运行,且脱硫,烟气实际运行系统阻力小,负荷适应强和可调节范围广等性能,在满足上述前提下,应能大程度上地减少脱硫系统材料消耗和能源,并合理控制投资规模。
1.4.2.脱硫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技术。脱硫系统的设计脱硫效率满足当前排放标准和地方环保局的要求,并考虑满足今后10~15年内不断趋于严格的SO2排放标准;
1.4.3.脱硫工程的设计结合现场的场地条件,力求使流程和布置紧凑、合理;
1.4.4.结合电厂的具体情况,烟气脱硫工程采用一炉一塔的配置方式;脱硫装置的烟气处理能力为一台锅炉40~110%BMCR工况时的烟气量。
1.4.5.脱硫后净烟气经吸收塔二级除雾器除雾后,烟气中的含水量小于75 Nm3/h,脱硫后净烟气排放温度为45℃以上。
1.4.6.脱硫系统每台锅炉的烟气系统设置烟气旁路,以保证脱硫装置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
1.4.7.吸收剂采用外购;
1.4.8.脱硫副产物硫酸制成品脱水干燥包装,采用汽车外运;
1.4.9.脱硫DCS系统控制能实现与主厂房单元机组DCS控制系统的通讯功能,同时能实现数据上传至全厂SIS或MIS系统。
1.4.10.采用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对脱硫前后的烟气二氧化硫含量、烟尘量等其它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并预留有与接口;
1.4.11.脱硫工艺应尽可能节约能源和水源,尽可能降低脱硫系统的投资与运行费用;
1.4.12.运行时间按8000小时考虑,脱硫系统可利用率98%以上;
1.5. 法规及标准
脱硫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考核、交付等将符合相关的法律及规范、以及新版的ISO和IEC标准。对于标准的采用将符合下述原则:
首先将符合(GB系列)及部颁标准、DL规程规定;
上述标准中不包含的部分采用技术来源标准或国际通用标准,
电气
脱硫系统采用两路电源进线。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由招标方厂用0.4KV段引出。两路电源一用一备,采用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进行自动投切。
脱硫系统低压电源采用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采用MNS柜型的接线形式。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3-2002)的有关规定。
脱硫系统的电气装置所需直流电源由招标方直流系统引出。
MNS柜可以通过DCS进行控制和监视。
2.2.5 DCS分散控制系统
脱硫岛分散控制系统脱硫_DCS(以下简称脱硫_DCS)属脱硫岛设计和供货范围。
DCS系统的设计标准须按照一塔和公用系统的标准设计安装,各种信号应留出10%的备用点。
(作者:泰山行星环保 来源:山东泰山行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