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政l府部门提供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
核发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变更的,在副本中载明变更内容并加盖本行政机关印1章,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发生第二十条项变更的,核发机关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变更决定,环境影响评价,并换发排污许可证正本。发生其他变更的,核发机关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变更许可决定。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监管执1法,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审核排污单位台账记录和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1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要提高抽查比例;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以及环保诚信度高、无违1法违规记录的排污单位,可减少检查频次。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监督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排污许可证行为的,应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通过政l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污单位的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
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二)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三)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或按照《国务1院办公1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1法的通知》(国办1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上述材料可适当简化。
环境影响评价-科谱瑞有限公司由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是湖北 武汉 ,技术合作的见证者,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科谱瑞领导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科谱瑞更加美好的未来。
产品:科谱瑞
供货总量:不限
产品价格:议定
包装规格:不限
物流说明:货运及物流
交货说明:按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