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分公司物资招标采购
2014年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客户工程物资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 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以下简称“投标人”)就2014年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客户工程物资框架采购招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资金来源:自筹
本次招标范围:10KV绝缘线、集束导线、控制电缆、高压电缆、低压电缆、10KV避雷器、10KV跌落式开关、低压开关、10KV隔离开关、电缆附件、警示带、电缆标桩、变压器护套、变压器、箱变、金具、碳素波纹管、水泥杆、真空断路器、高压计量箱、玻璃钢计量箱、多功能计量箱、电能表、专变采集终端、空气断路器、塑铜线、10KV钢管杆等(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通用资 质和“2014年延边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珲春分公司客户工程物资框架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资 质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二册(商务部分)中“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规定。
1 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或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 书。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项目投标。
4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 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 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 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27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个包售价(见分包表及售价),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08:30至09:00时,开标时间为2014年7月15日9点00分,开标与投标为同一地点。
6.2招标人拒绝接收任何迟交的投标文件。
6.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的账号内。
7.其他
自购买招标文件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人及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一直畅通,以保证有关函件和信息(补遗书,澄清通知)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填写相关资料后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或传真。
联系人:苏勇 李工
手 机:132 6107 5734
电 话:0 10-8348 4284
传 真: 0 10-5885 0901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