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卖方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主要有三种情况:
1)不交货
交货是卖方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对卖方违反买卖合同规定拒绝交货,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规定:当卖方拒绝交货时,买方可采取实行履行救济方法,是指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货义务;同时买方也可采取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赠偿的救济方法。
英美法系国家则强调:一切合同义务都当事人所作为的许诺,即使做出许诺的一方没有过失,也构成违
...
-
(1)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2)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3)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图纸等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4)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5)分期付款的买受
...
-
(1)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2)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3)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但应当在交付前通知买受人。
(4)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约定地点依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标的
...
-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2)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3)买受人对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4)买受人对出卖人多交付的标的物,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
...
-
(1)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途中的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生效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3)当事人未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在出卖人负责运输时,出卖人已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明知出卖人按规定将标的物
...
-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一般指供方根据国家电力分配计划,电力可供量和用电方需要,按时、按质、按量将电力输送给电方;用电方按合同约定用电,并付给供电方相应电费的协议。
...
-
(1)供电方是特定的,它只能是供电局及其授权单位(未并入网的农村小水电站除外)。这是因为我国实行的是由国家统一负责电力产生与供应的制度。
(2)合同标的(电力)是一种特殊商品,所谓特殊是指它生产和存在的方式,电力看不见摸不着,但客观存在,是一种无形的物,同时,电力不能储存,随产随用,生产与使用必须同步进行,所以供用电双方必须密切配合。
...
-
签订供用电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供用电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电力:亦称电力负荷,即发电、输变电,用电设备在单位时间内生产、变换和消费的电能,一般以"千瓦"表示。
(3)电量:即表示耗用电力多少的计算单位,一般以"千瓦小时"表示,也可以"度"表示。
(4)供电质量
...
-
供用水合同是指水资源需要部门和个人与水源供应部门之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水需要和水源可供量而签订的供用水协议。其中,输送水源的一方为供水方;需要用水并付给水费的一方为用水方。
...
-
(1)具有相对计划性,水,是国家重要能源之一。而我国又是缺水大国。因此,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区水资源远远跟不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水的供求矛盾比较突出。国家针对此状况基本采取保证重点,择优供应,统筹按排的原则来实施水资源的分配。供用水双方当事人按此精神,提倡节约用水,并签订供用水合同,从而以法律文书的形式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供水方可以是国家或政府指定的部门,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根据
...
-
供用气合同是指气源需要部门或个人与气源供应部门之间根据用气需要和气源可供量而签订的供用气协议。其中输送气源的一方为供气方;需用气并付给气费的一方为用气方。
...
-
(1)具有相对计划性。气,是国家重要能源之一。无论是生产、生活中都离不开气这一能源。特别是有的重要气源如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在目前还是由国家或政府规定的部门组织生产、供应。人们在生产、生活中还不能完全满足其需要。国家根据其供求情况,仍采取统筹规划,保证重点,择优供应的原则下实施气资源的分配。供用气双方当事人根据可供量签订供用气合同,以法律文书形式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2)供气方可以是
...
-
供用热力合同是指热力需要部门或个人与热力供应部门之间根据热力需要和热力可供量而签订的供用热力协议。其中输送热力的一方为供热方;需要热力并付给热力费用的一方为用热力方。
...
-
(1)具有相对计划性。热力,是国家重要能源之一,无论是生产、生活中都离不开热力这一能源。如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冬季供暖热力,在目前,还是由国家或政府指定的部门组织生产、供应(当然,也有相当一些单位采取内部自行供暖状况)。有时,人们在生产、生活中还不能完全满足其需要。因此,国家或当地政府只能采取统筹规划、保证重点、(主要生活小区集中供热)、择优供应的原则来实施热力资源的分配。供用热力双方当事人根据热力
...
-
赠与合同,又称"赠与契约"。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收的合同。
赠与事件一般发生在自然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之间。
(1)赠与人。又称赠与方。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的当事人。赠与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赠与人。一般情况下,赠与人只承担以赠与合同无偿给付自己财产的义务。
...
-
(1)赠与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赠与合同必须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如果仅有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予赠人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
(2)赠与是无偿的合同
赠与不以对价为基础。但《合同法》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但附这种义务与所取得的利益,不是互为代价的。
(3)赠与合同生效是有条件的
1)赠与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自财产交付时生效;
2)
...
-
签订赠与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1)赠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赠与标的;
(3)数量:
(4)质量;
(5)标的物价值;
(6)履行的期限;
(7)履行的地点和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赠与合同使用的文字等。
...
-
(1)赠与人的权利
1)赠与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2)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a.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b.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c.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
...
-
(1)受赠人的权利
1)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2)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受赠人可要求赠与人承担损害赠偿责任。
(2)受赠人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同、基本建设借贷合同、外汇借贷合同及其它有特殊用途的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贷款用途不同还可分为超定额借贷合同、结算借贷合同、大修理借贷合同、物资供销借贷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