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贸易学堂>>
运输常识问题(2)

1、 承运人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1)适航义务
    这是强制性义务,即当事人不得排除。所谓适航义务,根据《货规》第三十条,承运人应当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干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这项义务对于承运人来说是一项非常严格的义务。《货规》中的适航义务不同于远洋运输中的适航适航义务,在远洋运输中,承运人的适航义务的检验标准有两方面,主观方面,承运人应当谨慎处理,客观方面,承运人在开航之前和开航当时使船舶适航。也就是说,若承运人谨慎处理了,若不适航发生在开航后,对因为船舶不适航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而新《货规》的中的适航义务不是这样的,承运人对因船舶开航后的不适航造成的损失都要承担责任,即使承运人谨慎处理了。
    这项义务非常严格,比如说船舶在开航前、开航时均处于适航状态,但开航后某部件突然失常,造成损失的,承运人也要承担责任,因为法律认为,该部件存在潜在缺陷,即船舶并不适航,而承运人负有使船舶适航的义务,承运人因为没有履行法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因此承运人必须谨慎处理,使船舶一直处于适航状态。
    这一义务引出了法理上这样的讨论:《货规》中承运人的责任基础是怎么样的?
    责任基础也就是讨论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根据。《海商法》中对远洋货物运输规定了不完全的过错责任,即即使有过错,因法律规定而可以不承担责任,如上述的适航义务。民法中大多采用过错责任,即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无过错的无责任。还有一种叫做过错推定,是一种特殊的过错责任,即对于法律规定的事项,先推定有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责任,如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这与一般的过错责任不同,按照一般的过错责任,责任人只有被证明有过错时才承担责任,而过错推定中,由责任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即使其没有过错,但如不能证明的,则推定其有过错,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还有一种责任基础叫做无过错责任或严格责任,即即使没有过错,因法律规定而要承担责任。如产品责任,即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学者认为,《货规》采用的是严格责任,如上述的适航义务,承运人对因不适航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而不论是否有过错,这对于承运人来说是一项非常严格的责任。按《货规》,承运人只有在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货损才不承担责任。
(2)不绕航义务
    不绕航义务也是一项强制性义务。所谓不绕航,按《货规》第三十三条规定,是指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到达港。同时,承运人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绕航行为。也就是说,承运人对于合理绕航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我们公司是一个班轮运输公司,船舶必须按我们公布的船期表上船舶的预定航线航行,否则即构成了绕航,对因为绕航造成的损失由承运人承担。比如为了商业利益而去预定外的港口加载货物或者不按照船期表上的港口顺序航行的,都构成了绕航,造成损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在绕航航行中,发生了台风等不可抗力,造成货损的,承运人也不能因此免责。又比如,某船舶所用的燃油只能在某一港口获得,该船从目的港开航后,发现船上的燃油不够而绕航至该港口加油后继续航行,这种绕航是否合理?我们认为,这也不是合理绕航。承运人的另一项强制性义务是适航义务,若船舶未装载足够完成此次航行所需的燃油的,那么该船舶不适航,因此造成的绕航也不应该是合理的。因此对于这种有特殊要求的船舶,承运人应该尤其注意。
(3)管货义务
    管货义务也是一项强制性义务。所谓管货义务,按照《货规》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海商法》中对远洋运输的承运人管货义务提出两个要件,即妥善和谨慎,而《货规》中没有这样的要件,也是对承运人提出了较为严格的责任。
(4)其他义务
    《货规》第三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接受货物。这条规定了承运人接受货物的义务。
   《货规》第三十四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在没有这种约定时在合理期间内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约定地点。这条规定了承运人不得迟延交付的义务。
   《货规》第三十八条规定,货物运抵到达港后,承运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这条规定了承运人到货通知的义务。
   《货规》第四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后,应当每十天催提一次,满三十天收货人不提取或者找不到收货人,承运人应当通知托运人,托运人在承运人发出通知后三十天内负责处理该批货物。
    以上这些义务一般都会在合同中明确写出,如未写明,"可视为运输合同的一项默示条款,如果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发生损害,承运人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除合同有相反规定外,承运人应当履行这些义务。
相关资讯
安徽 北京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重庆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无忧商务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6 www.cn513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2008603号3
本站所有产品都是会员自行发布,所有信息都有对方的企业名片和联系方式,如果您需要咨询产品具体参数和细节,请直接联系和咨询厂商,谢谢。
行业子站: 机械 库存 建材 物流 礼品 能源 农业 汽摩 食品 通讯 五金 玩具 矿产 印刷 休闲 服务 服装 化工 环保 电子 纺织 电工 电脑 电器 办公 安全 包装 仪器 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