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发改委召开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按照部署全国上半年要推出居民阶梯电价。方案提出: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稳定,高于地区平均水平一定幅度的二、三档电力消费要多缴费,第二档每度电提价5分钱左右;第三档每度电调高2毛钱左右。
出台阶梯电价是为了合理使用资源,约束富人用电。然而,有太多针对富人制定的政策,最终却是普通人跟着“受伤”,阶梯电价会不会成为涨价阶梯,令人担忧。
发改委:居民阶梯电价上半年推出
在发改委28日上午召开的2012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发改委副主任彭森表示,今年将继续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其中包括今年上半年各省将陆续推出居民阶梯电价。
彭森说,国家的总体要求是上半年推出居民阶梯电价,各地可结合各自情况相机抉择。比如,不提高电价的“一档”电量所覆盖的居民家庭的比例国家统一确定为80%,但“一档”的具体电量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地还有一些工作要做,定价的方案、思路确定后,通过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后实行。
彭森介绍说,中国居民用电中,大约5%的高收入家庭消耗了24%左右的居民用电,10%的高收入家庭消耗33%的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在电量分档上做了长期论证,对于“一档”电价所覆盖的80%的居民家庭,电价保持平稳,对于困难群体还给予免费电量;只有电量消耗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一定幅度,才开始实施“二档”、“三档”不同电价,其中“二档”每度电价提高5分钱,“三档”提高3毛钱。
据了解,甘肃、吉林、山东、河北等省份都将在近期开展阶梯电价听证程序,方案通过听证后将最终确定并试点实施。
此外,按照部署,今年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而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和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便是改革目标之一,包括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深化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择机推出改革方案。深化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等。
在成品油的定价机制完善方面,主要是缩短调价周期,灵敏反映国际市场的价格变化,增加定价的透明度。彭森表示,在新的机制下,成品油仍实行政府指导价。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政府指导价的原则框架内,按照有关规则适时调整油价,物价管理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管。( 经济参考报 记者 王璐)
阶梯电价会不会成为涨价阶梯?
出台阶梯电价的一个理由是5%的高收入家庭的用电量占到居民用电量的24%,10%的高用电量家庭消费了33%的居民用电,强调这一点,无疑是想告诉普通居民家庭,阶梯电价不会加重普通人的生活负担。然而,有太多针对富人制定的政策,最终却是普通人跟着“受伤”,阶梯电价会不会成为涨价阶梯,令人担忧。
首先,以家庭的用电量来决定阶梯电价,是否合理?现在是一户一表,但户与户之间是存在区别的,有的家庭可能七八口人,有的家庭一两个人,能简单地认为,用电量多的家庭就一定在过度消耗资源吗?就一定要承担高电价吗?如果阶梯电价不考虑到人均用电量的问题,那么,有可能造成“蜗居”的家庭反而要承担更多费用。
其次,阶梯电价也应该考虑季节和天气的因素,夏天如果天气热得反常,空调和电风扇的使用就会频繁。如果划分档次的时候不考虑这些因素,那么,一个酷热的天气,就有可能把大多数居民都带入第二档。冬天同样面临这样的问题,北方用暖气,南方更多的是使用空调和烤火炉。如果不分季节,一刀切地划分阶梯,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居民用电少的时候,得不到实惠,电力部门不会给用电少的家庭发奖,但用电增多的时候,就要承担高电价。这种只有涨没有跌的“阶梯”,是否合理?这样的“阶梯”真的是为了让大家合理使用资源吗?
第三,这个方案明确强调要保障80%的居民家庭电价稳定,作为一个指导性的方案,谈稳定是远远不够的,稳定在第二档也是稳定,百姓关心的是会不会多出电费?因此,应该明确强调不会让大多数家庭多支出电费。另外,如果实行阶梯电价,一定要及时做好告知义务当居民家庭用电将要进入第二档时,应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让居民消费得明明白白。
尽管出台阶梯电价是为了合理使用资源,约束富人用电,但其实富人根本不会在乎阶梯电价,阶梯电价的弊病最终很可能只是普通百姓承担。阶梯定得宽还是窄,决定着这个方案会不会损害百姓利益,希望届时不要出现,普通百姓一不小心就能迈过几个台阶的怪现象。另外,只有涨价阶梯,没有降价阶梯,所谓的阶梯电价难免会让人怀疑是涨价的代名词。(时代商报)
推行阶梯电价要阶梯更要有步骤
推行阶梯电价,确实可行,在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已成为沉重现实的当下,此举一定程度上能够推动居民合理用电,从而缓解能源紧缺,不少发达国家早已推行阶梯电价,而我国一些地区也已经实行多年。
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居民消费的电量约占社会总用电量的12%,其中5%的高收入家庭的用电量占到居民用电量的24%,10%的高用电量家庭消费了33%的居民用电。让高用电量的家庭多掏钱,凸显出推行阶梯电价方案的初衷,真正体现阶梯的含义。
但是,必须看清的是,推行阶梯电价对于正常用电的家庭来说,未必是利好,因为这一档的电价也要提价每度5分钱左右。正如有网友担忧道:“实施阶梯电价之后,居民用电很容易就进入第二档,而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每度5分钱,所以增加的成本还是很明显。”每度5分钱看似不多,实际上累积起来却是惊人数字。众所周知,去年6月1日和12月1日,发改委两次在全国范围内上调电价,短期内缓解了“煤电顶牛”的矛盾,电价改革的步伐也正在逐步加快。电价上涨,牵一发而动全身,每一次上调最终都增加了居民的生活成本。
而且,电价上涨没有终点。日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报告,认为中国电价水平偏低,消息传出,舆论哗然,尽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不是政府部门,但如此“吹风”不可小觑。电价上涨也许不是洪水猛兽,但需要公开透明,比如企业应该先晒一晒成本等等。正如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中心主任林伯强所称,在政府定价的前提下,如果成本不透明,任何涨价都很难说服消费者。
电价上涨要透明,要倾听民意,推行阶梯电价也要倾听民意。据报道,今年3月以来,各地正制定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将在经过听证程序后试点实行。当然,听证会的要义在于公正,这就需要最大程度地公开、透明,充分博弈,而不能沦为过场,更不能被利益部门所操纵。
总之,推行居民阶梯电价,要体现阶梯,更要有步骤,即多一些倾听民意,多一些透明,在民意认可之后方可顺利推行。(现代金报 王石川)
阶梯电价离“穷人电价”有多远?
阶梯电价模式照顾了大多数低收入群体,也被称为“穷人的电价”。从拿出多种方案到广泛征集社会意见;从经过听证批准实施到第一档电价不提高,覆盖居民家庭比例由中央统一确定,这项改革一路走来,尊重民意,审慎推进,体现了政府在涉及民生重大改革事项上以人为本、科学民主的决策理念。但民众担忧的是,“穷人电价”能在多大程度上减轻百姓负担;阶梯电价会不会成为电力行业垄断的“暴利阶梯”。
去年7月,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发布的“居民用电情况及阶梯电价政策调研”结果显示,约有70%的居民支持阶梯电价政策,但绝大多数都表示自己是“有条件赞同”。这里的“有条件”就是有想法,担心阶梯电价会成为“电价阶梯”。当下物价还在上涨,油价已逼近民众承受底线,电价本来就贵,如果在改革的旗号下涨你没商量,供电行业赚得盆满盂溢,而普通百姓则不堪重负。如此一来,不仅有悖改革初衷,而且助长垄断行业与民争利,离社会公平越走越远。
推出阶梯电价,关键在不在各个档次的价格变数,而在于利益相关方在改革中所处地位与利益博弈的公平性。诚然,面对煤炭价格波动、运输成本、工艺改进投资等,供电行业有一本难念的经,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的改革原则也无可厚非,但是,改革必然要触及一些深层次的利益关系,在新的天平上谁的砝码重、谁的砝码轻,都要公开透明,拿到台面上来。因此,在阶梯电价改革中,必须要求供电行业公布成本,捧出一本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账来,让民众看清到底是赚了还是亏了,赚在什么地方,亏在哪些项目上。有了成本核算和公开的账目,供电行业改革后受益多少就不会成为一本糊涂账。只要有了透明的电价构成,就有可能启动政策干预,遏制价格垄断、与民争利的乱象,民众就不会再稀里糊涂当成本转嫁的“冤大头”。
当然,阶梯电价不可能一劳永逸地承担起社会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指望它破解民众公平负担的难题是不现实的。从这层意义上看,推进阶梯电价有多赢的预期,值得期待,但它还只是阶段性的单项改革。全局性、整体性的改革必须将打破行业垄断作为首选目标。如果供电行业的垄断格局不改变,任何单项的改革都只能是小打小闹,触及不到垄断组织的根本利益,民众的价格话语权就一直处于极不对等的状态,不管实行什么样的电价,都有可能成为垄断行业“币多分”的新阶梯。(齐鲁网 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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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报告:“十二五”电价应涨27.6%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下称“中电联”)近日在其网站发布《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综述报告》称,在考虑煤价上涨、弥补历史欠账和电力企业净资产收益率8%的条件下,2015年合理的平均销售电价应为728.7元/千千瓦时,比2010年上涨157.5元/千千瓦时,增长27.6%、年均增长5.0%。
《报告》同时表示,我国目前的电价水平偏低。
近几年我国电价涨幅较小
《报告》对电价调整的分析是基于“十二五”及“十三五”期间我国电源建设方案,和以此为基础的电价补贴额度。
中电联研究人士表示,根据国外能源比价关系,近几年来我国销售电价涨幅较小,低于国际水平较多,约为国际水平50%左右,汽油价格涨幅较快,2010年已达到国际平均水平,工业用天然气价格低于国际水平,约为国际价格的70%左右,电煤价格涨幅最快,一直与国外价格同步。
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平均上网电价为384.6元/千千瓦时,占销售电价比重的67.4%,输配电价为186.6元/千千瓦时,占销售电价比重约为32.6%,销售电价为571.2元/千千瓦时(含税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报告》提出,到2020年,销售电价应为831.7元/千千瓦时,比2015年增加103.0元/千千瓦时,增长14.1%、年均增长2.7%。
“十二五”电力投资6.1万亿
按照滚动规划基准方案,“十二五”期间,全国电力工业投资达到6.1万亿元,比“十一五”增长88.3%,其中电源投资3.2万亿元、占全部投资的52%,电网投资2.9万亿元、占48%。
“十三五”期间,全国电力工业投资达到7.1万亿元,比“十二五”增长16.4%,其中电源投资3.6万亿元、占全部投资的51%,电网投资3.5万亿元、占49%。
根据上述规划,假设2015年、2020年火电、风电、生物质、太阳能价格按照目前的标杆电价水平不变,在仅考虑发电补贴,不考虑电力系统补贴的情况下,可再生能源补贴额2015年为486亿元,需要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8.62元/千千瓦时,年均增长16.6%。
其中风电补贴额385亿元,需要征收附加6.82元/千千瓦时,占总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约80%。2020年补贴额1081亿元,需要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4.68元/千千瓦时,年均增长11%。其中风电补贴额728亿元,需要征收附加9.89元/千千瓦时,占总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约67%。
因此,与中电联2010版的规划研究报告相比,新能源装机比重提高、煤电环保设备投资增加等因素使电力工业投资有所增加,上网、销售电价水平相应提高。(上海证券报 记者 潘高颖 编辑 阮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