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立法禁止性骚扰
■物权法草案进入三审 ■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首次审议
综合新华社消息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会议将对社会广为关注的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将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等。
根据议程,这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再次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公证法草案,首次审议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等。
据了解,常委会会议增加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的人数,共有24名全国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这是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扩大全国人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的一项具体措施。
我国首次立法对性骚扰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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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性骚扰这种在社会上受到极大关注而又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问题,首次进入我国立法者的视野。
“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受害人提出请求的,由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草案的三个条款,在我国立法史上第一次清晰而又明确地对性骚扰行为说出了“不”字。
专家表示,正是由于性骚扰这一概念此前没有明确进入立法视野,导致现行法律针对这一问题的规定太过原则,可操作性差,让法院、公安部门等在处理性骚扰案件时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
“这部法律草案的三个条款,是我国立法史上首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填补了我国法律方面的一个空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