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海关关于调整工作时间的通告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粤委办[2005]37号)和《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关于调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东委办[2005]34号)精神,东莞海关研究决定,本部从2005年7月1日起对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其中星期五下午提前30分下班;星期六、日篁村车检场的通关、查验现场白天班工作时间参照新的工作时间执行,夜班工作按原来的时间不变(即为晚上6:30~11:00)。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海关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