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上调 对上市公司业绩影响不大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自2005年7月1日起调整油田企业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额标准原油资源税由过去的8至30元/吨上调到14至30元/吨天然气资源税由过去的2元至15元/千立方米上调到7元至15元/千立方米。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此次石油天然气资源税调整对中石油、中石化等企业的经营业绩影响不大。中石油所交石油天然气资源税由20亿元增加到40亿元左右中石化由6亿元增加到10亿元左右。这部分增加的资源税占中石油、中石化2004年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1.94%、1.11%、均不超过2%。可以预见随着原油价格大幅度上涨2005石油公司利润继续增长增加的资源税对其2005年业绩影响甚小。
“原油天然气资源税调整更多的是一种信号意义预示国内石油体制改革速度加快。”这位人士说。
调整资源税税额标准是意料之中的。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就明确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资源税政策使其能够更好地起到促进合理利用资源的作用。吴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