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业主利益才是至高无上的
当前,物业收费问题成为社会各方关注的焦点。2005年7月5日,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建委举行价格听证会,对两部门制定的《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收费标准》)进行了公开听证。在政府指导价中,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拟为0.90元/建筑平方米/月,最高1.21元。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为0.55元/建筑平方米。
与会专家强调,在物业管理费用问题上,政府不能允许完全市场化。政府应根据小区的功能,提供一个参考价格,从而起到指导和引导的作用。物业公司没有权力自行要求涨价,决定权应在业主手上。会后记者就此问题又进行了深入采访。
倾听业主意见:一部电梯电费一年才1500元,物业凭啥收1万?
“我主要想说说电梯的问题,这次听证会上,电梯实际上是最可以量化的一项服务,但是却模糊处理了,这样损害的是业主的利益。我觉得完全量化的东西,就应该量化处理,而且要公开、透明。”美丽园小区业委会委员周吉龙先生近日向记者表示,现在他所在的小区中,很多居民就电梯收费一直存有疑议。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前,一年一部电梯的费用是1万块钱,社区居民有疑议,当时说要看电表,物业公司坚决不同意。成立业委会后,一年一部电梯的电费才1500元钱。后来我们才发现,没有一个小区敢公布电梯的电费,这是为什么呢?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装电梯电表的时候,开发商一定是装在居民楼里,而不在初建的电压器那。如果装在外面,他肯定觉得不合算,装在楼里面,欠损是由电力公司背着。
在7月5日价格听证会上,我们的想法就是把电梯收费透明化。电梯费用不能按他们提供的那个数字收钱,没有依据。我们的依据很简单,就是电表的电费,加上维护费。维护并不是由物业公司维护,而是由专门的电梯公司维护。周先生告诉记者,专业电梯公司的维护,因为有市场竞争,在这方面的价格相对公开和透明,还有就是维修费和运营保障费。
周先生认为,政府要制定类似的政策一定要找专家,现在找的是物业管理商会,他认为物业管理商会虽能够提供一定的依据,但他们作为一个商业机构不可能做到完全替业主考虑。而在听证的过程中,政府应该更加倾向于普通的消费者。
听证会后调查显示:大多数网民认为物业管理存在暴利经营
7月10日,记者在搜狐举办的居住小区物业的专题调查表上看到,北京近8成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51.88% 的网民表示,经济适用房0.55元、普通住宅0.9元的收费标准较为合适;36.64%的网民表示偏高。而在“你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一项调查中,31.65%的人不知道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52.31%的人则表示,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存在暴利经营。
您对目前所居住小区的物业满意吗?7月9日新浪调查显示:仅有1.99%的网民表示,非常满意。您赞同物业收费明码标价吗?94%的网民表示,赞同。在《标准》中,物业费可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向上浮动10%,你认为有没有没必要设立上浮空间,近九成网民认为,该举措将成为物业公司借机涨价的借口。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讲到物业费用的问题,我认为其构成是不合理的。我们走访了一些小区,有的是4毛多,5毛多肯定就是有利润的(否则物业公司也不会接),我们通过调查和组织的活动,认为0.55元能够维持成本,所以认为0.9元应该有降低的空间。通过北京市物业管理商会调查的8个小区的成本费、物业费的构成,我们认为它更加进一步证明0.9元的基准价是高的。我当时有一个观点,在业主没有讨价还价权利的时候,政府不应该让物业公司有更多的选择权,不应该在基准价的基础上向上浮动10%。
邱宝昌说,北京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一直是由开发商来选聘,谁来定收费的标准,是收2.8元、2.9元,还是收更多的钱也是开发商定的,服务的内容、公约的内容又是由开发商定的,这些权利在开发商手中。而作为付费义务的业主没有任何发言权。所以在收房的第一年,业主交了物业费以后,第二年再收物业费很难。因为,第一我没有权利选择物业公司,我是被迫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导致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这就和过去的包办婚姻,为什么包办婚姻的离婚率高、矛盾多,是双方根本没有协商,就签订了合同,我认为这对业主非常不公平。听证会就是要解决收费的合理性,要解决业主的自由选聘问题,以及与业主协商定价和服务项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