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第四年的承诺
加入世贸已经三年,中国很好的实现了当初的承诺,得到了世贸成员国的肯定和赞扬,接下来就是加入世贸第四年,进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后过渡期(从2005年1月1日直至2006年7月1日中国所承诺的行业全部开放,这段时期将被称为“WTO后过渡期”),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更大的挑战。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我国入世第四年的主要承诺有:
货物贸易方面的承诺
(一)指定经营
原指定经营的货物包括天然橡胶、木材、胶合板、羊毛、腈纶、钢材,取消指定经营。新颁布的《对外贸易法》未规定指定经营的条款。
(二)国营贸易
实行国营贸易的商品中,原油、成品油由非国营贸易公司经营的进口比例在2004年的基础上增加15%。2005年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允许量为1260万吨 成品油进口允许量为700万吨(包括汽油、航空煤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蜡油)。
(三)进口关税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有关农产品和工业品关税减让表规定,关税总水平由2004年的10.6%降低到2005年的约10.1%,其中工业品由9.8%降至约9.3%,农产品由15.8%降至约15.5%。将有上千种进口商品根据承诺不同程度地降低关税,信息技术产品等部分进口商品将降至零关税。汽车整车进口关税降至30%及以下(除10座以下的小客车以外,其它各类大中型客车和货车均降至25%及以下),零配件进口关税平均降至13%。
(四)配额、许可证管理和进口招标商品
1.取消原需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进口招标商品的限制。届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承诺取消的400多个税号(涉及机电产品、石油产品、橡胶产品、汽车及其零部件、摩托车及其零部件、彩色感光材料等)的非关税措施,包括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特定商品进口招标等限制措施将全部解除。
2.调整关税配额商品的关税、配额与非国营贸易比例。
(1)降低实行关税配额的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豆油、棕榈油、菜籽油等产品的配额外关税的税率。
(2)提高大米、植物油、棕榈油、菜籽油、食糖、棉花、羊毛、化肥的进口关税配额。
(3)实行国营贸易与关税配额管理的玉米、豆油、棕榈油、菜籽油、化肥的国营贸易比例降低,非国营贸易比例上升。2005年化肥关税配额总量分别为:尿素280万吨,磷酸二铵656万吨,复合肥329万吨。其中: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252万吨,磷酸二铵459万吨,复合肥230万吨;非国营贸易关税配额数量分别为:尿素28万吨,磷酸二铵197万吨,复合肥99万吨。
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
(一)商务服务
1.城市规划服务(城市总体规划服务除外),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2.广告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子公司。
3.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包括货物检验服务,但不包括货物检验服务的法定检验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子公司。
(二)通讯服务
速递服务,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外商独资子公司。
(三)分销服务
1.佣金代理服务、批发服务(烟草和盐除外):允许外商合资企业从事图书、报纸、杂志、药品、农药和农膜的分销服务,取消数量和地域限制。
2.零售服务(不包括烟草):允许从事药品、农药、农膜和成品油的零售。
(四)金融服务
1.银行业
人民币业务:除已承诺开放的上海等15个城市外,继续开放汕头、宁波、沈阳和西安。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中国企业提供本币服务。
2.保险业
保险经纪:最低年末总资产降为2亿美元,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再保险及法定保险:取消强制分保。
(五)旅行及与旅行相关的服务
饭店(包括公寓楼)和餐馆,取消限制,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
(六)运输服务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不包括货物检验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子公司,给予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