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丧工作的基本原则
    改革原则
    丧葬改革,是更新人们的观念,保护中华民族的生存条件和生存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提高民族素质和群众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改革的内容主要是:
    1. 改革旧的丧葬观念。改变入土为安、入木为贵、厚葬久殡、封建迷信等封建、腐朽丧葬观念,宣传科学进步的丧葬观。
    2. 改革土葬。土葬占田、浪费木材、有碍人民生活和观瞻。改革土葬,就是推行遗体埋葬公墓化,实现耕地无坟化。无条件火化的地区,倡导用一般木材或代用木材作棺椁。
    3. 改革旧丧俗。旧丧葬陋习,主要表现为大幡摔盆、披麻戴孝、焚香摆供、吹打念经、扎制冥品、撒钱跳神、察看风水、择吉日、弄鬼神、大宴亲朋等,这不仅耗费人力、物力、财力、而且污染社会风气,必须改革。要倡导节俭办丧事。
    4. 强化殡葬管理。
    5. 发展现代殡仪服务。
    火葬原则
    推行火葬,能够节约大量的土地资源,木材和资金。同时,火葬有利消除旧丧葬习俗,有利于城乡规划和建设,有利于改善环境。火葬也是世界丧葬发展总趋势。
    薄葬原则
    薄葬的特征是丧事从简,厉行节约。厚葬其实是唯心主义和封建迷信的产物,以为厚葬可以满足死者在阴曹地府的生活需要,以为可以报答死者生前的养育之恩,借以获得“孝敬”美名,赢得社会尊重。坚持薄葬原则,就是体现科学精神,体现唯物主义治丧态度,体现中华民族勤俭节约良好美德,体现为子孙后代、为社会奉献的精神。提倡薄葬同时,提倡厚养,弘扬中华民族历来的尊老养老的高尚道德。
    文明原则
    坚持文明原则,就是引导丧户提高文明治丧的认识,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抵制丧葬歪风,坚持丧事新办,移风易俗。
    节哀原则
    节哀是正确生死观的反映,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对他人、对国家负责精神的体现。如果失去亲人而损伤  自己的身体,这不仅是自己的事,它将影响家庭、单位以至社会,给他人与社会增添不必要的负担,为此,应将“悲哀效应”减少到最低限度。
    继承原则
    治丧中的继承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继承古今中外丧葬文化的精华;二是指继承先辈革命遗志和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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