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葬俗
    1.凶葬。壮族对凶四在外的,如被杀、枪毙、落崖、溺水或爆卒的年轻人,采用凶葬的形式,即死者尸体不得抬回家中,只能停尸于屋外,邀请道公做法驱鬼,他们的尸体不能埋葬在祖宗的坟地里,如果是成年人,只能用竹席、树皮等物裹而葬之。
    2.买水。是壮、畲、仫佬族的丧葬习俗。旧时,畲族人死后,首先由长子报丧,入殓前孝子必须给死者买水,到河边烧些纸钱,将水渠来。死者如果是男子,买水必须顺流水,用买水替死者洗身。穿上新衣,放如棺中,然后请人来开路灯,既把灵魂送回祠堂去,旧时壮族家中,父母去世,其儿女必须到水边痛哭,把铜钱或纸钱丢如水中,以示用钱买水,然后用瓮吸水回家把尸身洗净或埋葬,仫佬族也有此风俗。
3.崖葬。壮族有此风俗,人死后,把棺材挂到悬崖上,或者那到山洞里存放。此俗现已消失,但还能见到这种墓,有的壮族地区至今还将死人的骨骸收在坛中,一排排地摆在山洞中,以示壮族的祖先是从山洞里来的,死后应送他们到山洞中去。
4.拾骨葬。壮族的丧葬习俗,又叫二次葬,人死洗礼入殓后埋入土中,叫做寄土。寄土时,有的找风水先生,有的在传统规定的地方就近找个地方埋葬事实。坑大都很浅以棺盖与地面相平为仪,然后用土堆成略微长方形的圆顶坟幕。此后每年三月三,或清明上坟扫墓。
    5.历史上,壮族人死时实行木棺火葬。明、清以前,各支系的火葬特点很多地方志书中可以看到。如说:土僚人死掘窖,置棺于上,乱击之,名曰击土鼓,三日异出面焚之。(明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三)沙人死用薄棺葬,女媳盛妆罗立,曰站场,毕,异于野,焚而掩之。(清康熙罗乎州志)卷二)侬人亲死,素食麻衣,土巫卜期火葬,不拘日月远近,岁终服即除。(清乾隆《开化府志》卷九)清代以后,壮族人死普遍实行木棺士葬。侬人普遍实行拾骨重葬,即以木棺土葬一二年后,再掘棺焚烧,然后拾灰骨盛入罐内,以土埋之。此种葬法,当是火葬风俗的遗留。父母亲死,孝子在服孝期间不得剃头,不得唱山歌、娶亲、饮酒和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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