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須知大陸稅務機關如何進行查稅
問:台商須知大陸稅務機關如何進行查稅
答:大陸稅務機關的稽查依四個程序執行,即確定稽查對象→實施稽查→審理→稽查結論執行等四個程序。大陸稅務機關稽查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主要有「稅收徵管法」及「涉外稅務檢查規程」。以下是大陸稅務機關如何進行查稅的作法,台商可藉此做好自我稽查工作。
壹、掌握大陸稅務機關的稽查流程
一、確定稽查對象:大陸稅務機關透過電腦、人工或兩者相結合,在眾多納稅人中選出最可能的逃稅者,列出稽查重點。並發出「立案審批表」確定稽查對象。
二、實施稽查:針對已確定的稽查對象依法進行稅務檢查。一般先做書面審再做實地稽查。在稽查之前會發出「稅務稽查通知書」通知被稽查企業。稽查時須製作「稽查工作稿」及「稅務稽查報告」。
三、稅務稽查審理:針對實施稅務稽查中所取得的有關資料進行初步認定,審理主要在認定違法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資料是否齊全、是否違反稅收法律及法規。審理終結,製作「審理報告」及「稅務稽查結論」,對於構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四、稽查結論執行:通過對稽查結論的實施,以保證稽查結論落實,在執行過程中,第一步會將稅務文書送達,第二步根據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會有四種情形:一是被稽查對象自動履行補繳稅;第二是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三是稅務行政強制執行;第四是稅務司法強制執行。此外,大陸為防止欠稅人逃出境,大陸稅務機關亦可發出「阻止出境通知書」結合邊防限制欠稅人出境。
貳、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的稽查重點
一、對徵稅範圍進行檢查:對徵稅範圍檢查主要包括:企業性質是否符合外商投資企業、企業是否將全部經營業務納入應稅項目。例如:利潤(股息)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二、對應納稅所得額進行檢查:對應納稅所得額的檢查包括:材料成本的檢查、工資費用的檢查、固定資產及折舊的檢查、無形資產的檢查、開辦費的檢查、交際應酬費的檢查、壞帳損失和壞帳準備的檢查、總機構管理費分攤的檢查、產品生產成本核算的檢查、利息的檢查、匯兌損益的檢查、營業外收支的檢查。
三、對適用稅率的檢查:針對外商投資企業適用稅率、外國企業適用的稅率、在不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所適用稅率等進行檢查。
四、對稅收優惠的檢查:針對限定地區和產業項目、限定行業、項目的減免稅、對投資所得減免稅、再投資退稅等進行檢查。
參、對關聯企業的檢查重點
針對關聯企業的檢查主要包括:企業與關聯企業之間購銷業務的檢查、企業與關聯企業間融通資金的檢查、企業與關聯企業間提供勞務的檢查、企業與關聯企業間轉讓財產、提供財產使用權等業務往來的檢查、企業向關聯企業支付費用的檢查等。
肆、對個人所得稅的稽查重點
針對工資薪金所得稽查重點包括: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的稽查,例如:對工資薪金收入總額的稽查、獎金的稽查、各項津貼的稽查、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稅率的稽查、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的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