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許先生詢問如何繼承在台灣的遺產
大陸許先生問:怎麼繼承在台灣的遺產?
1、本人赴臺處理。自台灣當局於1988年11月開放祖國大陸同胞赴台灣探病、奔喪以來,祖國大陸的繼承人若能赴臺,則可親自去台灣請領遺產;
2、可委託在台灣的親友代領遺產;
3、委託第三地親友。可在第三地(如香港、日本、新加坡、美國、英國等)找一委託人,辦好委託手續後,由委託人出面向台灣請領遺產;
4、委託律師。委託與台灣律師有業務聯繫的律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公司,由他們轉委託台灣律師。司法部設在香港的“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由香港律師黎錦文和幾位台灣律師組成的“海峽兩岸法律服務有限公司”、司法部設在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與法律諮詢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