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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税法对外商提供计算机软件使用权所收取的使用费是否徵收所得税?

主题: 大陆税法对外商提供计算机软件使用权所收取的使用费是否徵收所得税?

内容: 外商以提供专利或版权使用许可证形式向中国境内用户提供计算机软件使用权,或虽然计算机软件未作为专利权或版权,但以对其使用范围、方式和期限等规定限制性条款的形式向中国境内用户提供计算机软件使用权,大陆税法对外商由此收取的使用费应作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徵收所得税,其税率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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