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竞争政策的调整
由于受产业结构和技术等因素的制约,发展中国家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仍将继续以劳动力密集型产品、初级产品为主要出口产品,仍主要依靠低成本。低价格优势参与国际竞争。有鉴于针对这种价格竞争的反倾销行动的日益猖獗,有鉴于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协议中“进口累积”、“进口损害累积”等概念的存在以及纺织品协议的“过渡期特别保障”条款中“市场扰乱”概念的名亡实存,发展中国家未来的出口竞争政策应当逐步从以依靠低价竞争为主转向以依靠质量竞争为主。为此,需要对产业政策、产业结构与产品结构以及科技进步等进行更为深层次的调整与改革,这自然不是短期内就能解决的。短期内发展中国家需要对出口进行适当的管理,以免人为的低价竞争引来别国对己不利的反措施。此外,由于“损害累积”条款的存在,出口同类产品的发展中国家之间有必要进行适当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