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保护政策的调整
对经济和贸易发展相对处于弱势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适度的贸易保护是必需的。保护之所以必须适度,因为保护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通过保护使重要的或计划发展的目标产业在适度竞争压力下得以成长、发展和壮大。没有适当的保护会使幼稚行业或目标产业遭被冲垮的危险;而无条件、无期限的过;程保护则会造成惰性,降低效率。因此,贸易保护政策的调整方向是朝适度贸易保护转变,实际上也就是使贸易保护和贸易自由化之间保持动态的平衡。
在这种政策取向中,重要的是在选择具体的贸易保护措施上要以WTO的适用规则为基础。在这方面,发展中国家总体上可根据差别和更优惠待遇规定而有一定的灵活性。但发展中国家今后在根据WTO保障协议、反倾销协议和补贴与反补贴协议采取“紧急保障措施”方面需要加强。因为,迄今为止,发展中国家很少有运用这方面措施的经验,甚至有关的国内法规也还不健全和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