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
在这方面,调整的总体目标是从现今较高程度的贸易保护政策逐步转向较为开放的并为经济发展水平所能承受的自由贸易政策,亦即:发展中国家应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现状和实际需要,并根据WTO中有关发展中国家的差别和特惠待遇的规定以及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原则,逐步兑现改善国内市场准人条件的承诺,在适度的并为WTO规则所允许的贸易保护下渐进开放国内市场。鉴于多边货物贸易规范中发展中国家所享有的差别和特惠待遇普遍具有临时性和期限性,以及所谓“毕业概念”的存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准人条件朝着更为开放和自由的方向转变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这也是自身经济发展所必然要求的。这里的关键在于发展中国家是否能适时地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及有关的规则在市场准人方面作出相应调整,这涉及到一系列进口政策以及政府的贸易管理与控制手段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