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贸易学堂>>
实施保障措施时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安排

一成员在履行减让义务时,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出现,某种产品大量进口造成国内工业严重损害或有严重损害威胁时,它可以实施保障措施。但是,《保障措施协议》规定,如原产于一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在进口国同类产品总进口中的份额达不到3%,而且这类发展中国家的合计进口量不超过同类产品进口总值的9%,则对这类发展中国家出口的产品不得采取进口限制或提高关税。
    
    如果实施保障措施的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则实施期限最高可达到10年。而对发达国家实施期限一般为4年,经授权一般也不超过8年。
相关资讯
安徽 北京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重庆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无忧商务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0.6 www.cn513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2008603号3
本站所有产品都是会员自行发布,所有信息都有对方的企业名片和联系方式,如果您需要咨询产品具体参数和细节,请直接联系和咨询厂商,谢谢。
行业子站: 机械 库存 建材 物流 礼品 能源 农业 汽摩 食品 通讯 五金 玩具 矿产 印刷 休闲 服务 服装 化工 环保 电子 纺织 电工 电脑 电器 办公 安全 包装 仪器 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