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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看清房屋纠纷升级版 物业拉锯看专家攻略

 业主入住后,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也不在少数。其中较为显著的一点是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责任划分不明确,一旦出现问题就相互推诿,使得购房消费者的权益很难获得保障。同时,相当多的开发商不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属于购房消费者所有的公摊面积产权,且公摊部位所得的经营性收入,业主委员会也无法知情和支配,这就使得购房消费者的财产权受到了侵害。此外,还有一些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与购房消费者所交纳的物业费不符,造成业主的不满。甚至于有一些物业管理公司不认真履行《物业管理公约》,导致小区内物业管理混乱等等。

    根据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住宅出售满两年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部分开发商在所开发的小区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并不急于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成立业主大会。建议业主在入住小区之后,如发现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之后,要尽快和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取得联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不符合物业管理要求的公司,在成立业主大会之后通过合法手续解聘。物业公司有违反物业管理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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