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鲁老师,您好!
我是一国营企业职工,前年单位买了一批商品房后作为福利分房给了职工,到现在为止,单位也无任何文件规定房屋该怎么办?我因为先生在外省工作而要求调离原单位(或者辞职),单位要求我退房,但我买房花了17万,装修花了近10万,如果公司要我退房,我必须退吗?我的装修费该怎么算?另外,如果我辞职,单位以前给我的住房公积金、保险是否应该给我?
谢谢!
答复:
您好!不知您现在是否获得了该房屋的产权,如果已经获得产权,在您辞职时,单位要求您退还住房,您有权拒绝。如果您现在拥有的只是使用权,当该住房出售时,您有优先购买权。至于说装修费,当您退还住房时,您可以要求单位适当补偿。
关于公积金和社会保险问题,当您辞职后,社会保险关系应依法转移到新的用人单位,公积金也应当封存或依法转移,但您将是最终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