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鲁老师,您好。我曾是一名国企职工,今年三月份从公司辞职,但还未办手续,近期准备回公司交违约金3万元,办档案,三金移转。公司五月份发了一笔2000年的年度奖金,约1万元。我是否有权要求2000年度奖金1万元,与违约金相抵扣,即只交2万呢?
请您指教,谢谢。
答复:
您好!从您来信反映的情况看,您是今年三月份提出辞职的,如果您在2000年为公司工作满一年,且具备获得年度奖金的条件,单位应当依法向您发放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