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在大陸取得商標專用權以後,在哪些情況下,仍需要進行商標註冊?
問:台商在大陸取得商標專用權以後,在哪些情況下,仍需要進行商標註冊?
答:取得商標註冊權之後,仍需進行註冊的情況主要有以下二種:
1.註冊商標需要改變文字、圖形的,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2.註冊商標需要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申請變更註冊人的名義的,每一個申請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商標註冊人名義申請書》和變更證明各一份。申請變更商標註冊人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每一個申請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商標註冊人地址申請書》或《變更商標其他註冊事項申請書》,以及有關變更證明各一份。申請變更註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商標註冊人必須將其全部註冊商標一併辦理。經商標局核准後,發給註冊人相應證明,並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