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商標權的終止?
問:何謂商標權的終止?
答:指註冊商標人享有的專用權由於法律規定的原因而喪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
終止的原因主要有:
註冊商標有效期屆滿,沒有申請續展註冊的,由商標局登出該註冊商標;
商標註冊人申請登出其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應當向商標局交送《商標登出申請書》一份。商標局將予以登出公告,自登出公告之日起,其商標專用權喪失。被撤銷的註冊商標,由原商標註冊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商標註冊證》,交回商標局。
註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前因爭議或因違反註冊商標使用管理的法律而被撤銷;註冊商標違反商標法的規定,或者以欺騙手段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