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刑法中對商標犯罪有哪些規定?
問:大陸刑法中對商標犯罪有哪些規定?
答:為了加大對商標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維護商標權人的合法利益,大陸法律在行政處罰之外,又在刑法中規定了假冒註冊商標罪,銷售假冒商品罪,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罪,並規定了相應的刑事制裁。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